【石狮市招商优惠政策之二】八大措施加快发展智能产业
| 招商动态 |2017-04-11
导读
福州市石狮商会以乡情为纽带,以商情为依托,汇聚在榕创业的石狮籍各行业精英翘楚,为推动福州和石狮两地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而拼搏奋进。今日,本公众号推出《石狮市招商系列优惠政策之二》:八大措施加快发展智能产业。
石狮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产业的八大措施
石狮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智能产业配套政策的通知》,将采取“八大”方面的配套政策,加快发展智能产业。
一、设立智能产业基金。
石狮设立首期10亿元的智能产业基金。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采取市场化运作,促进境内外智能产业在石狮集聚。
二、奖励项目落户。
技改投资补助。园区内智能产业企业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按设备购置额计算给予企业6%的投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投资贷款贴息。园区内智能产业企业新建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总额30%计算,给予为期三年的基准利率贴息,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25%,资金实行先付后贴。
三、加强金融服务。
设立规模5000万元的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投贷保”联动机制为智能产业提供信贷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对智能产业企业融资项目开展投资奖励,其中购买我市智能产业企业生产设备开展设备融资的,按照设备租赁金额1%追加投资奖励,每年最高500万元。鼓励智能装备融资租赁服务,对承租企业每年按租赁标的物年租金6%给予补助,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四、推动人才集聚。
建立智能产业政府专家库。对新引进国内外知名智能产业领域总部企业的人才按规定享受我市的人才津贴;年薪在25万元及以上且聘用时间超过1年(含1年)的,前3年按其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五、提高创新能力。
扶持发展公共平台。鼓励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实施产业化,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可以给予相应补助;鼓励产学研合作,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技术攻关的项目总投入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给予补助;鼓励企业开展技术输出服务,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可以给予补助。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符合我市智能产业发展方向,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实施产业化的企业自主创新项目可以给予补助。鼓励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
六、落实房地产政策。
依托高新区规划2.1万亩智能产业园,打造智能制造企业集聚区。新增用地地价优惠,对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全部投资并建成投产的智能产业新项目,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超过300万元/亩的项目,在上述补助基础上追加50%的补助。同时,实行房地产税奖励;鼓励新增投资的智能产业项目、中小企业、创业中心、创客空间等租用或购买存量房地产。
七、支持公共服务。
实现石狮热点公共区域免费WiFi全覆盖;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加快推进城市光纤网、4G、无线局域网和云计算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应用项目和智慧城市的投资。
八、加大招商力度。
对重大或重点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突出智能移动终端、北斗应用、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等重点产业,开展定项招商。项目引进成功后,按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引进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
附图:《中共石狮市委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纺织鞋服产业创新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