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招商动态 |2016-07-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一、庄永智代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发展和改革、监察、财政、国资、人事、编制、审计工作。
二、余金南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县长外出时主持县政府工作。协助县长抓监察、审计具体工作。协助分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业、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市场管理、市场整规、“菜篮子”工程、招商引资、生物医药产业、工业园区(含生物医药产业园区)、轻工新城建设、政务公开、纠风、效能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监察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粮食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市场服务中心。
联系单位:县人大、编办、商会、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烟草专卖局(公司)、石化公司、盐务管理局、泉州检验检疫局永春办事处。
三、颜一鹏副县长:协助分管教育、卫生计生、创卫、爱国卫生运动、医保、药品流通、地震等社会事业和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教师进修学校、地震办、疾控中心、县医院。
联系单位:文明办、计生协会、红十字会、新华集团永春支公司、永春师范。
四、陈伯熙副县长:协助分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防,市政建设,行政执法、环保、旅游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防办、民防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旅游局。
联系单位:县政协、各民主党派,泉州公积金中心永春管理部。
五、周少华副县长候选人:协助分管公安、司法、禁毒、社会稳定、民政、双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煤炭、外事、侨务和港、澳、台及对外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公安局(含国保、刑侦、巡警、经侦、交警大队、打击办)、司法局、民政局、双拥办、老区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安监局、安办、外事侨务办、煤炭管理局、物资总公司、商业总公司。
联系单位: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总工会、残联、人武部及驻永部队、民兵、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一九七地质队、台工办、侨联、台联会、慈善总会。
六、刘永强副县长:协助分管发展改革、重点建设、企业改制上市、物价、财政、国资、国土资源、交通、统计、税务、金融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交战办、统计局、物价局。
联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公路分局、供电公司、人行、银监办、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信用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春县支行、泉州银行永春支行、泉州农商行永春县支行、中国人民保险永春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永春支公司、汽车运输公司永春分公司。
七、郑永璘副县长:协助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农业局(农办)、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水利局、供销联社、农机站、区划办、水土办、牛姆林保护区、农科所、五一水库。
联系单位:气象局。
八、陈佩芳副县长:协助分管法制、支前、电子政务、信访、民族、宗教、文化、体育、广电、文物、老龄、地方志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政府办、法制办、支前办、信访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事业局、老龄委办、县志办。
联系单位:老干局、团县委、妇联、档案局、党史研究室、文联、403台。
九、赵存明副县长:协助分管科技、外经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科技局、商务局(外经)、外贸公司。
联系单位:科协、贸促会。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6日